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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山等: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     来源: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
我国农村宅基地低效率利用问题十分突出。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相关数据,2009~2016年,在农村人口减少1亿人的情况下,全国村庄用地面积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1091.3万亩。我们20181~3月对黄淮海农区6省(市)201026户农户抽样调查发现,多达15.9%的农户家里有闲置宅基地。农民一般认为未建房的宅基地,才是闲置宅基地。如果考虑到虽建成房屋但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的情况,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将更为突出。江西省委农办2018年的调查表明,按常住农户数计算,江西省1008个样本自然村中的371个,“空心化”率在40%以上。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如何深化改革、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办、国办于2015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启动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99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12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又印发了《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宅基地制度改革已成为农村改革的热点和重点。
为了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对全国多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验区实地调查发现,宁夏平罗、浙江义乌、福建晋江等试点做法比较有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