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改革,统一登记名称。全省上下坚持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精心谋划部署,细化政策举措,有力有序推进改革。出台《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合作形式设立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奠定了法治保障。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印发《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为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的管理部门,规定全省组、村、乡(镇)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均统一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赋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全省已有超过1.7万家集体经济组织完成登记赋码,拥有了作为市场主体的“身份证”。
二、全面规范运行,统一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指导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构建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治理结构,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立、选举等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考虑到部分地区村集体成员多达几千人甚至上万人,召开成员大会比较困难,为保证组织运行的可操作性和效率,赋予成员代表大会与成员大会对农村集体资产生产经营、收益分配、债权债务管理等方面享有同样决策权,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效率,便于集体经济组织更加高效地调整经营管理策略以适应市场需要。同时,为了防止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利,在修改章程、决定组织合并、分立及解散等重大事项方面,提高了表决通过率,规定表决人数应达到参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过,在维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每一位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得到进一步完善,让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经济能人走上了经营管理岗位,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三、全面开展清理,统一标识挂牌。为规范农村基层组织挂牌工作,江苏省按照“高站位、硬支撑、强约束”的总体要求,坚持“巩固基层、于法有据、群众需要、大幅精简”的工作原则,专门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村(社区)办公场所“牌子乱象”实施方案》,对村(社区)办公场所的“牌子乱象”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牌子作为“一徽一标四牌”之一统一悬挂,实现了集体经济组织标识统一,在形式上进一步显化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在功能上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经济发展主体地位,同时为妥善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关系奠定基础。
四、全面推开系统,统一信息管理。为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权益,让信息多跑路,农民少跑路,江苏省依托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成果,专门开发“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系统”,已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全部录入,逐步实现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一是组织登记信息化,明确了组织基本信息、法人信息、资产财务信息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变更登记、注销等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二是成员信息系统化,建立健全成员登记备案机制,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编制成员名册,以村为单位进行管理。三是股份管理规范化,建立股权证书管理台账,健全股东档案资料,对集体经济组织股东、股权进行日常动态跟踪和管理,实现集体产权股份化、股权管理信息化、股权流动规范化,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制度活力。